(原标题:奔驰女车主再遇网络暴力,是全社会的“奇耻大辱”)
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一事持续发酵,面对因此事被揭露出的一系列汽车销售问题,不少网友感叹,一介弱女子撕开了一个行业黑洞。
然而,需要消费者孤注一掷才能触发的监督机制,本身已是漏洞百出,而在舆情的“全场紧逼”之下仍姗姗来迟的处置思路,更是暴露了行业的败坏。
在此次事件中,女车主一直以“思维清晰,逻辑严密”受到网友们的称赞。但了解真相后,大家也知道了,这不仅仅是由于其本人的“高学历”、“高素质”,更重要的是因为其遭遇的问题,太过典型、太过冤枉。
然而,也正因她所碰到的问题之典型,更显露出消费者维权的困难。试想,如果这位女车主是在离开4S店后才发现了车辆问题,又或者,车子并无问题,却在事后得知自己交的“奔驰金融服务费”可能是被骗了。是不是意味着她就只能打掉门牙混血吞,在销售人员的搪塞下,甘心当个“冤大头”?
“拔出萝卜带出泥”,就此次舆情暴露出的汽车销售问题来看,奔驰女车主或许只有一个,“冤大头”却还有一堆。
“路虎4S店加收近3万附加费,女子讨说法遭销售追打”
“‘宝马’车还没开走,前保油漆有擦痕”
“购车1个月出现异响,女车主起诉西安利之星败诉”
……
看到这些“蹭”着“热点”集中爆发的新闻,再浏览一下新闻下的跟评,一副“车主苦销售久矣”的行业乱象暴露无遗。与这些新闻相伴生的,自然就是各种“购车技巧”、“避免销售套路的十条准则”。而在这其中埋藏的一个互害逻辑,大家可能也并不陌生,那就是“自己不懂,被坑活该”。
行业问题,社会背锅,而当“购车焦虑”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问题,可能也就无人可以在这场“互相伤害”的陷阱中豁免。
然而这样的行业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吗?恐怕不存在难以管束的行业,只存在不作为的管理部门。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不缺乏法律依据,但执行主体的乏力,却会让“用法律讲道理”沦为空谈。
以此次舆论中心的西安利之星为例,至少就媒体报道而言,其销售问题就并非孤例,那么当地工商、消协是否有所表示?就事论事地说,女车主由沟通无果到投诉无果,最终只能在引擎盖上哭诉的维权之路,就足以说明行业监管的失位。
更为可耻的是,揭露行业问题的女车主,目前又遭遇了信息泄露以及人身威胁的问题。这“套路”我们似乎并不陌生,揭露酒店问题后遭遇网络暴力的“花总”近在眼前。购车问题还未解决,威胁信息便接踵而来,试问这又是谁在背后捣鬼?
此次事件中,女车主的一句吐槽被广为流传:“几十年的文化教育得到了奇耻大辱”。在当下的法治文明之中,一些“奇葩”的诞生的确值得我们感到耻辱。比如让消费者吃亏又流泪、比如让敢于发声者遭受谩骂与威胁,这不仅是文化人的耻辱,更是全社会的耻辱。
法律是文明的底线,却是不少行业流氓的“上限”,让文明人能够在互信中“讲道理”,让流氓在法律的约束中“讲文明”,这是行业管理的必须,也是社会管理的必须。
声明: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,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
0 Comments